不知道為什麼,好像只要與spiritual這個字沾上邊的人,好像就離不開“愛”與“光”?!

但說真的,我卻是一個很不喜歡把愛與光掛在嘴裹的人!認識我的人還很可能會覺得,我講話常常不會把“別人的感覺”顧忌在內。

我不相信只有愛與光的世界和平。因為那樣就等於不承認另一種情緒的存在。滿嘴愛與光的人,連我都很怕靠近。因為,沒有悲傷,哪來的快樂?沒有苦痛,那來的感動?沒有跌倒過,又怎麼知道該怎麼站起來?所以在我的認知裹,每一個情緒都是情緒,每一種情緒都有被正視的需要。情緒是一個靈魂用來做衡量的標準,喜怒哀樂每一種情緒都有存在的必要。我們成為“人類”不正是為了實質地體驗這些情緒,並學習如何去應對這樣的情緒嗎?

所以我覺得:與其滿嘴的愛與光,認真地正視自已的情緒才是每個人該學習去面對的吧?

喜歡就認真的去喜歡。勇敢地去面對自已的感覺以及感官,行為一致地去表達內心喜歡的情緒。相對的,討厭就請你認真地去討厭。真實地去面對自已的情感,用力地說出自已為什麼討厭。想哭就認真地哭,想笑就用力的笑。想生氣就認真地生氣,想快樂就認真地快樂。

學會“認真地”去面對自已的情緒, 你也就愈能夠真實地去面對自已,了解自已。而不會讓自已一直困在別人的期望裹面。

只不過,就算做自已也要有前提。我覺得古人說的“已所不欲,無施於人”說得很好。自已不想要的就不要強壓在別人身上。在認真地面對自已的情緒的情況之下,總是要以尊重自已也尊重對方做為前提,不對對方做出自已也不喜歡的事。你可以表達自已的不喜歡,但沒必要大吼大叫地把人家的祖宗八代也給罵進去。你可以嚴聲厲色地表達自已的立場,但也了解你沒有強迫別人的權力。

人不能只有看見好的,而不去注意壞的。真正的靈魂該是接受自已好的與壞的優缺點,並藉此從人與人的互動之中學習,成長。所以既然好的壞的都是你,那為什麼不接受全部的你? 

想笑就笑,想哭就哭,把每一個情緒都以最認真的心情去對待。每一個情緒都會是一種響宴,而不是不斷地用了許許多多的物質試圖來填滿那個不知道破在那裹的洞! 因為情緒挖出來的洞是補不滿的。它需要的是你用自已的雙臂去擁抱,去正視它們的存在,去陪它們享受當下的疏發。那那個洞便會自然而然地被你的擁抱補起來的。

所以,請認真地面對自已的情緒吧。

喜,怒,哀,樂,不全都是你的,所以才讓你變得特別,以及與眾不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