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不喜歡穿鞋子!

即使來到溫哥華這個城市,冬天冷得下雪,我除非必要,還是不太喜歡穿鞋子。

這裏的人很喜歡穿襪子,大人愛穿,小孩也愛穿,更別提鞋子還會因應各種場合,而配著穿。

運動的時候要穿運動鞋,夏天的時候要穿涼鞋,下雨的時候要穿雨鞋,下雪的時候要穿雪鞋……

而我,只喜歡穿我的夾腳拖鞋!

所以,我最常被問的一句話是:妳的腳不冷嗎?

我總是搖搖頭笑:我的腳沒神經了,所以沒感覺。

在室內的時候,也常讓人問:妳都不穿襪子的嗎?

我也是笑著說:穿襪子會容易滑倒。我比較喜歡腳板接觸地面的感覺。

我喜歡光著腳在自家院子走來走去,有時候甚至會冒著被蜜蜂釘的風險,我也是寧願光著腳丫子。

久了,我不穿襪子,不穿鞋子成了我個人獨有的註冊商標。

老公老是說我瘋了,在他的理論裏,人的身體構造是要配合一雙好的鞋子。

但我的理論是,人身體的任何一個構造,都是不需要其它物質來配合的。

因為腳,本來就是發展來觸碰地面的!

腳在觸及地面的時候,會有一種踏實的觸感,在遇到不平衡的時候,會反射性地製造出該有的平衡,在觸碰到泥土,草地,沙灘時,都會有不一樣的感動。

腳板與地板,是有快感存在的!

所以,我選鞋的時候,總會選擇最接近地面的質感,最好是那種拿在手上還可以折來折去的鞋。

有了這樣的鞋,我甚至可以走上一整天的路,登上三四小時的山,也沒有老公穿上高級運動鞋所產生的痠痛。

一雙好的鞋子,的確可以走很遠的路。

從小到大,我一直是相信這句話的。

只是小時候的我,老以為好的鞋子,指的就是軟墊夠厚,氣墊力夠高的鞋子。

年輕氣旺的時候,我以為好的鞋子,指的就是又高又炫的高跟鞋。

可是現在,我發現,一雙好的鞋子,指的是腳板離地面最契和的鞋子。

因為走起路來的時候,真的會有一種踏實的快感……

我可是真的覺得腳板和地板,本來就應該是屬於對方的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