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餐的時候,因為小朋友們想要吃披薩,所以我興緻沖沖地決定走到家裹附近的超市去買做披薩的材料。

但是在出門前的時候,老公突然叫我去買個100元。因為報章雜誌上有那Air mile點卷數。就是買多少可以送多少點數的。加拿大人都用Air Mile來換機票。一般老公都是換來坐飛機到他媽媽家的,這樣就不用開車開個十個小時。

害我當下想起來沒多久以前收到一本點卷簿,所以索性也拿地來翻一翻,看看有什麼東西是家裹需要,也是可以集點數的。

結果剪了五六張點卷之後,這便約著女兒一起到超市去購物。

兩人停停走走的,為了確定自已沒有漏買什麼東西。好不容易終於要付錢了,兩個人也差不多逛了半個多小時左右。然後兩個人就把一整個推車的東西放到收銀台上去準備要結帳。那個店員刷到一半的時候,我們才發現自已忘了帶Air Mile的卡。本來想跟她拗說可不可以不用Air Mile卡也可以有點數,那個小姐就面有難色地說不行,因為這樣子的話那個點數就沒有辦法生效。害我掙扎了一會之後還是決定先回家拿卡再回來付錢好了。所以只好叫軒軒把全部放在收銀台上的貨物全都再放回推車裹面,然後兩個人就飛快地開車回家拿卡。拿了卡之後再以飛快的速度趕回超市去付錢。

這會兒同樣的動作又再做了一次。我們將所有的東西全都再放回同一個收銀台上。(才幾分鐘的時間,這會兒換了個收銀員。)然後再三確認點數卷與卡都有帶,正鬆了一口氣準備付錢的時候,那個收銀員竟然跟我說“對不起,小姐,這個櫃台是Express(意思就是,他們只收15件東西以下的購物)

害我當下傻眼,抬頭看了上方大大的標題,這才發現真的是自已沒眼睛。可是又回頭看著收銀台上“滿滿的”商品,我真的是給它有點哭笑不得地慘叫“不會吧!難不成我又要把所有東西再放回去堆車裹喔?”

看那個收銀員似乎“就是這個意思的時候“,我只好又硬拗地說”你可以不可讓我通過啊?我這個動作已經做了兩次了!我只想要趕快回家吃飯,不想要這麼收收放放的!“

害那個收銀員半猶豫地問”什麼叫兩次啊?“

我只好又把剛剛因為忘了拿卡,特地跑回家的事又從頭說一次給他聽。看得出來他差點沒爆笑出來,所以只好跟我說”僅此一次,下不為例喔“

害我當場把他當成天使在祟拜!一直在跟他說謝謝。(就連排在後面的先生都很有耐心地等我們結帳完)

結果在付帳的最後,他還很好心地多送我們100點air Mile點數。好像是我的精神賠償喔。

這會兒應該會有好一陣子不敢再到附近的超市去購物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