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測驗】測試你投胎人間最大的使命
偶然在噗浪上看到的心理測驗,貼上來與大家做分享喔~ 是說,我測試出來的結果竟然是C?! 真的覺得自已跟天使這兩個字一點都劃不上等號說~^^|||
偶然在噗浪上看到的心理測驗,貼上來與大家做分享喔~ 是說,我測試出來的結果竟然是C?! 真的覺得自已跟天使這兩個字一點都劃不上等號說~^^|||
從台灣回到加拿大已經快要一個禮拜的時間了,到現在才終於可以平穩時差與流感所產生的精神落差,可以坐在電腦前超過五分鐘,並勉強有足夠的精神與體力來打字與哈啦。 首先,真的很謝謝各位在台灣的支持~ 座談會的出席人數遠超過我當初所估計的,雖然有形無形的人來了很多(囧),但我都希望各位也都能有所收穫才是~ 這次回台灣,我“玩”的機會真的不太多,大部份的時間都是用來工作。所幸剛到台灣的前幾天有朋友相伴,為了盡地主之儀,所以得帶著她東奔西跑地看看台灣勝地。是說,為了醫療她一身的罪業,著實也耗盡了我與家妹不少的精力啊~XD 不過這次回台灣最最最大的收穫,該算是胸罩的秘密了~ 剛到台灣的前幾天,朋友注意到台灣的女孩很少有Back fat(背後肉)的。她問我為什麼台灣的女孩再胖再廋都沒有背後肉?老實說,我與台灣脫離太久了,自己也說不上為什麼。只好塘塞地回答:可能是台灣人的飲食裹有比較少的肥肉熱量吧~ 但是,朋友可不是這麼輕易罷休的人啊~接下來的幾天,她還是持續在觀察身旁每一個女人的身形,直直不能理解為什麼台灣的女人感覺“吃很多”啊,但就是怎麼也不像外國女孩那樣“肉感”。因為朋友是個嬌小瘦弱的東方女性,但她就自覺與同等形的女孩子比起來,她看起來就有肉多了~更重要的是,她的背後肉就顯然多很多。而不像台灣女生的身形整個背後看起來都挺骨感的~ 這個謎思真的是一直等到我們進到黛安芬專櫃之後才終於得到解答啊~ 我的朋友向來是黛安芬的愛用者。她雖然是個在加拿大土生土長的華人,但是她一直覺得亞洲人還是得要買亞洲人的胸罩才合適, 因為她認為亞洲人的胸罩絕對是比外國人的胸罩更適合東方體型的。所以每次只要有人要去亞洲的時候,我朋友就會拜託人家去幫她買黛安芬的胸罩。 這會兒好不容易親自來到黛安芬專櫃,她當然得要親自買胸罩啊~ 所以一進去選到自己想要的貨色之後,她想就不想地就指定自己適合的尺寸進去試穿。試穿之後,她驚訝地發現專櫃小姐竟然探頭要看看她試穿得怎麼樣?好了,這會兒要讓小姐檢查也就算了,沒想到那專櫃小姐在看見朋友試穿了胸罩之後輕皺了眉頭,隨後請我翻譯之後,整隻手就伸進朋友的胸罩裹幫她“撥肉”~(老實說,這個動作有嚇到我朋友。但在解釋之後,她還是半勉強地讓專櫃小姐幫她調整胸罩)只見在肉全部撥完之後,朋友頓時間從B罩杯升級到C罩杯,更甚至是D罩杯~ 這讓朋友簡直是張口膛舌~直不敢相信自已竟然有那麼大的胸部。更重要的是,所有的背後肉竟然全都被擠到胸部去了?!這使得整個人穿起T恤來廋了不少~(因為所有背後肉全都被擠到胸部去了) 害得我也跟著好奇地試了幾件,我們兩個頓時像個城市鄉巴佬一樣在黛安芬的專櫃裹沈淪了~ 原來我們全都不需要去隆乳啊~只要在專櫃裹讓小姐撥個幾下肉,當場就罩杯升級了耶~ 爾後,我們又試了幾家專櫃,這才發現穿內衣真的是一門學問啊~ 在國外,賣內衣的小姐挺多是拿個尺幫你量罩杯,但很少會伸手幫你撥肉的(因為那很可能會在性搔擾的界限啊)。所以一直以來,我們如果被告知要穿什麼號碼的胸罩,大多就只會乖乖地照著尺寸買胸罩,不會像台灣這樣每一件都要試穿看看合不合身形,或是要改換罩杯什麼的。 但在台灣,穿胸罩簡直就是一種基本常識了嘛~好像每個女人都很清楚地知道該怎麼穿胸罩似的。所有的背後肉都有辦法穿到不見。有一次跟朋友不小心逛到書局的時候,更是看到一本書是教女生如何正確穿著胸罩的?!這看得我和朋友都張口結舌的~因為這對國外的人來說真的是個新知識啊~我們雖然知道穿內衣多少要撥肉,但從來都不知道連背後肉都可以撥啊~更不知道原來穿內衣有很多個步驟?!朋友笑我說我不是台灣人嗎?怎麼會不知道這樣的常識? 我笑著回答:因為我當初離開台灣的時候還是個青春美少女啊~還沒有什麼背後肉需要被撥的,我怎麼會知道這樣的常識啊?!所以這次的胸罩之旅,真的也是讓我大開眼界啊~ 而且,像是馬甲這種東西,在國外大多是等到特殊節日,穿著禮服時為了雕塑身形才穿的。但回到國內竟然發現很多女性幾乎只要一感覺到身材變形便會拿馬甲起來穿,有時候甚至可以天天穿?! 結果我們發現,國外的胸罩為了求性感,所以臂下胸帶部份都做很細,也沒有什麼支撐力,所以就算真的會撥肉的人也很快就會退到原位去。也因為胸帶部份沒有任何支撐力的原因,所以外國女生的胸部很容易有外闊的現象產生。成了很標準的葫蘆型。 而台灣的胸罩在臂下胸帶的部份很寬,支撐力也很夠(有時候就算是細的,在彈力上也比國外要好很多),所以在撥肉的時候,那些背後肉,副肉根本就沒有反彈的空間嘛~導致於亞洲女生的身材不太會有外闊的胸型,而可以訓練出標準的前突後翹~ 所以這次回台灣,真的著實讓我好好地上了一堂胸罩課啊~害我們這次回來之後,朋友與老公們都不禁懷疑我們這次回去是不是偷偷去做了隆乳的手術啊~ 原來,我們根本都不需要去隆乳,只要買對胸罩~不對,是學會正確地穿胸罩之後,每個人都可以自動罩杯升級啊~這技術要是傳到國外來,搞不好還可以開班授課哩~XD
心靈論文已經全部賣完~謝謝各位的支持。 謝謝各位這次座談會的捧場,也很高興能有個機會與大家碰面。 心靈寫真館的“問與答”已全部出售,現在還有50本的“心靈論文”供應給線上的網友訂購。 若是在二十五號晚上12點以前訂購的話,我還可以在內頁簽名以及在26號全數寄出。剩下的話,可能要以後麻煩妹妹幫忙代寄了喔。 註:記得這是一本錯字可能很多的書喔~XD可能要請各位多多包涵了。 對了,付款時請記得附上電話喔。因為宅急便會跟我要收件人電話啦~ 電話可以寫在Instructions to merchant 下的備註格喔! 若是沒有附上電話的,可能只能寄郵局包裹囉~
進入國小四五年級之後,我發現軒軒的朋友們很喜歡用“大人用的強烈字眼”來表達內心的情緒。 其實最長聽到的就是“hate"這個字。常常動不動就聽見十歲不到的小朋友說:I hate this, I hate that... 在我家,小孩子的用辭要很小心,我覺得有些字詞是沒有必要存在的,便會教我家小朋友不要亂用。所以像是動不動就叫人/東西stupid, 或是動不動就用hate這個字,全都是被我“禁止使用”的。 結果上個禮拜,看見軒軒跟朋友聊天的時候,突然就聽見她朋友大聲說道:I HATE Swimiming... 害我當下就轉頭反問:你滿十八歲了嗎? 那個小朋友有聽沒有聽的皺起了眉頭(大概是不知道說這樣的話跟有沒有滿十八歲有什麼關係):還沒有。 我:如果還沒有滿十八歲的話就不要動不動就用hate這個字。 小朋友:在學校大家都這麼用。 我:那是因為從來沒有人願意花時間教他們該怎麼正確用這個字!難到你不知道字辭使用也有年齡限制的嗎? 小朋友搖搖頭:可是我是真的很討厭。 我:那就說你真的很討厭,用不到“HATE”這個字。在你還未滿十八歲以前,都還不能了解HATE究竟是什麼意思。 小朋友:為什麼要等到十八歲? 我:因為那個時候的你已經算是個心智成熟的小大人,你會開始面臨到情緒上的重大起伏,那個時候的你才會真正地開始體會到什麼感覺叫Hate。在那之前,所有的感覺都只是討厭與不喜歡罷了。 小朋友:可是如果真的非常非常不喜歡呢? 我:那就多加幾個“非常”,“非常”。還是用不到Hate這個字啊。好了,如果你現在二位數不滿就在用hate了,那等到你十八歲的時候遇到比游泳更討厭兩倍的事情的時候,你要用什麼詞來形容那樣的感覺? 小朋友:髒話? 我:嗯。那你就會緊跟著你說出口的髒話而降低了自已的等級,不是嗎? 小朋友沒有開口。 我:那如果又遇到用髒話也沒有辦法形容的情緒的話又該怎麼辦? 小朋友搖頭。 我:那我們就會積了滿肚子用言語無法形容的情緒,然後把自已活活給悶死了,不是嗎? (我真的覺得我好像是天生出來嚇小孩的~XD) 所以我感慨地按上那小孩的肩頭一聲結論:所以,在你十八歲不滿之前,還是先好好地學會用正確的字
小孩問:媽媽,為什麼很多人都喜歡來家裹問妳問題? 我:因為他們是媽媽的客戶。 瀚:他們都來問你些什麼問題? 我:有關於他們自已的問題。 瀚:為什麼他們自已的問題要跑來問你? 我:因為他們找不到答案。 瀚:那你又怎麼會知道答案?你又不是他們。 我:所以他們叫我靈媒。 瀚:靈媒可以知道別人的答案嗎?我以為靈媒是看得到別人看不到的東西。 我:靈媒不一定知道別人的答案。但大多看得到別人看不到的東西。因為我得到他們看不到的答案,所以我也變成了靈媒。 瀚思考了幾秒鐘後又接口:可是,我覺得你不是一個很好的靈媒。 我好奇:為什麼? 瀚:因為你都沒有水晶球,而且看起來一點也不詭異。 我大笑:是誰說一定要有水晶球才可以當靈媒?又是誰說靈媒看起來都要很詭異?(Creepy) 瀚:人家電視都這麼演啊。 我:那電視裹的鬼是不是都很可怕? 瀚瀚點頭。 我:那現實生活裹的鬼呢? 瀚:跟人一樣?(這是從小被媽媽教的答案XD) 我:那就對啦。電視一定要誇大才會有觀眾,但那並不表示現實生活裹也一定要這樣子才行啊。 瀚:可是,如果你沒有水晶球的話要怎麼看到人家看不到的東西? 我:想看就看得到了啊。 瀚:那現在也看得到嗎? 我:你想要我看到嗎? 瀚:你什麼都看得到嗎? 我:幾乎什麼都看得到耶。 瀚瀚想了會:不要。你還是什麼都不要看到好了。 我大笑:我也這麼覺得耶。 所以,我會慣性封鎖頻道真的不是沒有道理的。連小孩都知道的答案,大人沒理由不遵從的嘛。XD
一個混血媽的真情告白 昨天看見朋友寫的這篇文章,真的讓我覺很想笑。我們在國外生混血小孩沒有什麼稀奇的,特別是在溫哥華地區,大概每五個小孩就有一個是混出來的。所以在這裹的混血小孩已經多到快無人問津的地步了。 不過也正因如此,所以版主我的小孩們還可以過得挺自然又沒有人干擾的日子。但偶爾還是會遇到有人好奇我家小孩是混哪一國的。(因為這裹的混血小孩真的很多,所以有時候要品種鑑定一下XD)只不過,一般是與台灣的情況相反啦~人家大多只是問一問小孩的品種,不會伸手亂碰,也不會問到太多個人的私事。 但是每當我帶著小孩子回台灣的時候就不一樣了。正如我朋友所說的,我的小孩好像會莫名奇妙地變成了觀光景點一樣。常常莫名奇妙地會讓路人給攔下來而變得無法前進。 我知道台灣的混血小孩可能不常見(其實應該遠比十年前更常見了吧?)特別是鄉下地區,人們對待混血兒就像是在看待稀有動物一樣。而那種眼神是連我家小孩三五歲時都可以清楚地感覺到的。他們常常會問我:為什麼他們要這樣看我? 尤其當一個陌生人“隨意亂碰”他們的時候,他們更顯得無助與無奇奈何。回到一個語言不太通的城市已經夠讓她們無所適從了,這會兒還走到哪讓人摸到哪?!別說她們光是在阿媽,嬸嬸前就已經夠不自在了,這會兒還是在個完全不認識的陌生人面前哩?!最好笑的是,每次我家小孩要是不給摸的話,陌生人還會抬頭問:他們都這麼害羞喔? 我哩!你說哩? 難到你媽從小沒有教沒事不要跟陌生人講話嗎? 我家小孩當然也是這麼教出來的啊?這會兒不要說是跟陌生人講話了,你這個陌生人還動手動腳的哩?!難不成你還要我家小孩很興高采烈地跟你對話嗎?! 我常常不能理解的是,我在街上也常常看到那種可愛到爆的小孩啊!我可能會稱讚人家小孩長得很可愛,誇獎人家媽媽很會生,但我不會一上前,一句好可愛就給人家摸下去啊~更不可能第一句就是人家爸爸是混哪裹的?做什麼的?重點是,關你什麼事啊?!我有任何權力不要回答你的任何問題啊~難到你沒有聽過人家陌生人問個幾句話,下一步就把別人的小孩當自家小孩的恐怖事件嗎?!我要是真有一點大腦的話,其實就會選擇不回答你所有的問題。 所以我可以理解朋友為什麼有這麼多的苦衷(誰叫她小孩長得太像外國人了~XD)因為這些事件幾乎是每個當混血媽媽們在台灣很常遇到的事。 她在嫌很多人常常拿了相機就要跟她的小孩拍照。哈哈,我的情況更慘,每次回台灣的時候,人家都是拿相機給我,要求我幫忙照他們與我老公與小孩的合照哩!(以前單身的時候更可憐,人家是直接無視於我的存在要與我老公拍照哩!)這會兒是怎麼樣?直接把我當成菲傭,然後與我家老公小孩照像好假想自已有個幸福美滿的家庭嗎?! 所以版主我之後的臉色也變得一副晚娘面孔,人家問問題,我會直接伸手要錢。一個問題收一百。人家要照相,我一個小孩收個二百五。要照全家福照片,我特價收五百~XD 久了,那個全身可能會不自覺地散發出﹣“請你不要靠近我”的殺氣,所以自然而然也就比較少人來打擾。(事實是因為我人在台灣的機會真的變少了啦~XD) 不過,說真的。混血小孩就跟其它一般的“台灣小孩”沒什麼兩樣。你不會去亂摸人家台灣小孩,那麼就不要亂摸人家的混血小孩。混血兒又不是狗,那種到哪到要討人摸的動物。(就連狗也會有不喜歡的陌生人吧?)在你眼中認為是讚美的觸碰,在他們的感官裹是解讀成“侵犯”的。 所以如果真的覺得人家的“混血小孩”混得很好看,那麼就請強硬執行“動口不動手”原則。你可以稱讚人家小孩很可愛,很厲害,但如果手癢想碰的話,最好還是先問過人家父母的同意。可以碰嗎?可以摸嗎?這些簡單的話都是你在動手之前應該先過問的。 別說這些禮儀在國外是“基本常識”。在國外的父母(就算你對話的人是個台灣人,我也要先假設他的另一半鐵定是個外國人~)對於肖相權是十分尊重的。這個意思就是說,在沒有經過父母同意的狀況之下,我們是不能隨便拿起相機就照別人小孩的!即使我自家的小孩也在裹面,我還是得先詢問不認識的父母們是否可以照他們小孩的相?(當然,如果你朋友很熟的話可能就不用這麼費力)但是在這裹,就連小孩去上學都得要簽屬肖相合約,同意自已的小孩可以讓學校媒體拍照,那他們才可以公開照相哩~(即使你家小孩在照片裹可能只出現那麼一毫米不到的遠距離畫面XD) 所以,多多尊重人家隱私吧。想要摸人家混血小孩之前,先問問看父母的同意吧。就算父母不在只剩下菲傭看護(其實我們就常常被誤認是小孩的菲傭啊~),也請先尋問過菲傭(我)的意見再決定該不該動手吧~XD
今天安排了回台灣的行程表,發現有一些空出來的時間可以安排個人諮詢。如果有需要的人請付費連絡,不要再私傳簡訊給我了~我已經快忙到沒有時間回電郵/臉書/私密留言了^^|||。 所以如果各位還有興趣的話,我可以接受一場高雄個人諮詢以及一場台北個人諮詢。時間很有限,所以請在我的時間內看看你適合的時間,然後可以留言/臉書或是電郵給我。時間確定後可能要請各位先付費(免得你們到時候不出現~XD) 我的收費還是一樣。前三十分鐘一個單位,三十分鐘後以每十五分鐘一個單位。目前只在線上收前三十分鐘的費用預訂。到時候過時的費用會在諮詢後另計。所以如果你預期要諮詢超過三十分鐘的話請事先通知,這樣我才可以安排下一個客戶。若是已經安排客戶的話,則不接受諭時諮詢。費用在確定你的時間後會通知付費。 計時方式請暫時以每兩個小時做單位。因為我需要一點時間休息。若是可以提早的話我會另行通知。個人諮詢暫時不接受想要“催眠”的客戶。因為那需要花我更多的時間與你的費用。 高雄地區會在楠梓區接受諮詢 (因為我要就近照顧我姊)目前開放時間是十月二十一號,星期五 (已額滿) 台北地區場地未定 目前開放時間是十月二十四號,星期一(額滿)。以及二十五號(額滿)。 好了!先這樣了!真的不要再傳簡訊給我了!我不是沒收到,只是不知道該怎麼回覆你啦~所以如果你真的、真的很有需要的話,就請在這個時間內安排適合自已的時間吧。謝謝!
今天在跟朋友聊天,突然聊到我的生命中一些莫名奇妙地變得不相往來的朋友,我笑著自嘲:沒有辦法,誰叫我這麼可恨,常常搞到自已沒有朋友。 朋友聽了笑了幾聲,然後回口說:你不是可恨。只不過剛認識你的人都會覺得你的人很好,因為你總是會不計較地讓他們利用抑或是想盡辦法地想要幫他們,但久了很容易讓人當作理所當然,卻忘了你其實是個很有原則(principle) 的人。你的原則是不允許隨便被更動的。 我楞了一會而後笑了:我的確很有原則。原則以外我不介意做任何的事,但是我不喜歡人們覺得我毫無界限地walking all over me. 就像幾年前,一個交往六年的朋友為了僅有的百分之三股權跟我吵翻臉,還嚷嚷著要告我?!不是我交不出那百分之三的股權,而是對於一個什麼都沒有付出卻直嚷嚷要報償的人,我不覺得她看得見我當初創業的初衷究竟是為了什麼。為了百分之三的股權吵翻了六年的友誼,我會不禁自問:這樣的人是我要合作的夥伴嗎?所以我莫名奇妙地變得堅持,只是想看看她是否看得到自已語句背後的貪婪?想當然爾,這個朋友沒有了。不知道自已是失望還是難過,但是我的心中總是不免有所惋惜。 然後另一個朋友,莫名奇妙地沒有連絡了。但我的心中還是一直掛念著當初創業她不顧一切地投資一萬元加幣的事。即使明知道她不是個工作的料,但還是想要給她一個機會。她做不完的事也總是努力地想要攔起來自已做。後來雖然她搬到異鄉沒有連絡,但心裹還是一直掛念著她當初投資的一萬元。一直在想,等到哪天賺錢了,要連本帶利地還給她。因為我不喜歡欠任何人任何東西。 最近又有一個朋友,因為寫了劇本,在沒有經過我的允許之下私自拿去給製片導演看,還不時宣為已有,讓我斥喝了一次之後就再也沒有打電話給我了。 為什麼?朋友問。 我:我不知道。但那不是我的問題。 朋友:你沒有打電話給她嗎? 我想了一會:我不是一個會主動打電話的人。我覺得他們有問題得要他們自已去消化,而不是我一直打電話去關切。等他們想打電話的時候自已會打電話給我,我不會因此而不接他們的電話。 朋友:如果他們不敢打電話給你呢? 我:那我覺得那是他們自已要克服的問題。我有太多的事情要處理,沒有時間花費在一個人敢不敢打電話給我的問題上面。更何況,我討厭無法溝通的人。 朋友笑了幾聲:難到你沒有發現這些人都有一個共通點嗎? 我:什麼? 她:你的能力會為你吸引來很多的人。但他們並不是為了想要跟你做朋友而當你的朋友,而是你的能力可以帶給他們的附加價值。他們可以常常問你問題,抑或是常常介紹朋友來問你問題,更或者是從你身上看得到賺錢的機會便會下意識地也想要分一份羹。但你從來沒有很堅持地告訴他們底限在哪裹,反而想盡辦法地要幫他們。現在的你還好了,因為你開始收費了。但以前的你免費諮詢的時候,家裹不常常擠了些只在乎自已問題的人?就連這些朋友們都常常打電話來問你自己的事,不是嗎? 我:我沒有堅持地說不行,那是因為我覺得錢是人賺的。既然我有這個能力可以幫忙,那麼自然沒有不幫的道理。但那並不表示我沒有原則啊。 朋友:但你熱心的樣子很容易讓人忘了你有原則。他們會覺得理所當然。所以看到你堅持的樣子反而會變得不知所措。 我:所以呢?我不可能因為別人的不知所措就改變自已的原則。 朋友:沒有人叫你改變,但是你沒有發現你身旁像我這樣還存活著的朋友,全都是在知道你有能力以前就認識你了嗎?因為我們了解你的“原則”,所以就算知道了你有什麼能力也不會越踰那樣的原則。 我:所以我還是個“可恨”的人? 朋友大笑:不是可恨,是有原則。 我:不管是怎麼樣的人,永遠都有很優美的文字可以形容吧。 所以結論是,版主我是個可恨又沒有朋友的人啊~就像朋友說的:當妳有原則的時候想要據理力爭卻又說不過妳,因為妳總是有辦法把人家潛在的問題全都挖到枱面上來講,所以心胸要是不寬大一點的話,妳在他們的眼裹自然而然地就變得可恨了吧?XD
本文引用自tuanuu - 女生請不要考驗追求者 今天偶然從臉書上看到這篇文章,(在此順便膜拜一下;我覺得我的人生要是沒有網路的話絕對會是黑白的~喔,不!很可能是咖啡色的,因為全都讓小朋友用混臘筆給混色了~XD)因為覺得對方講得很實在,所以特地貼上來與大家分享。 我其實不清楚“欲擒故縱”是誰發明的?也不知道acting hard to get是誰創造的?但版主我年輕的時候跟大家一樣,都把這句話當做“聖經”在使用。但是就跟這個世界上很多的原理一樣,用一次沒用就當作是自已的使用方法錯誤,用兩次沒有就會開始懷疑那好像不是自已的問題,用到第三次還沒有用的時候,就會開始覺得這樣的道理根本就是狗屁不通~(當然,沒有人可憐到得像版主我這樣換上三個以上的男朋友~所以可能沒有機會這麼“測試”)但在經歴過兩位數的男朋友之後,版主我可以很確定地告訴你,acting hard to get絕對是你選擇跟自已過不去的第一要件。這個方式不是沒用,只是你吊到的絕對都有“花花公子”的潛能。 什麼樣的魚會吃什麼樣的餌。如果你選擇用欲擒故縱的方式去吊到一隻花花公子的魚,那麼就不要在交往之後抱怨對方不夠愛你。因為會成為花花公子,他絕對要先愛自已勝於愛別人啊~但如果你想要找的是安家顧業的好男人的話,那麼欲擒故縱就絕對不是你會選擇的方式。 上文的開頭說;「假設有個男生要追女生,女生方也喜歡男生時千萬要記得壓抑自己!比如說男生約女生好幾次,就算有空都要說沒空!約個10次後再答應他!男生心中就會燃起火,覺得竟然約不到!就會很想要追到~而且這樣可以還考驗男生的誠意喔!」 我的短評跟上文作者一樣:神經! 這種遊戲方式只說明了一件事,那就是你對感情的“不成熟”。一般交往過五個以上的男女,大多會開始選擇對自已的情緒坦白。喜歡就喜歡,不喜歡的話也不想要再浪費對方的時間。所以如果你喜歡的對方是個心智成熟的人的話,那麼你的拒絕就會讓他當作你“不想浪費他時間”的理由。他或許會再試個兩三次,但是在第二次被你拒絕的時候,他就已經會開始認定maybe you are not the one for him/her. 還要等人家約個十次在答應他?相信我,會努力不懈的要不是那種天生養成得要靠後天努力才會成功的奮鬥青年,那絕對是從一開始就只想要跟你上床的人。這樣的人絕對可以約個十次,因為在約你的當下他也同時在邀約別人,所以被誰拒絕已經不重要,重要的是在邀約十次的過程裹面有沒有那麼一個人答應他吧~ 感情替換了太多次,我學會了對自已的情感坦白。我喜歡人家就會老實說,不喜歡的話也會老實說,唯有那種夾雜在灰色地帶,也就是你不太確定自已究竟喜不喜歡對方的時候,那麼才會約會個幾次以證實自已的感官。一般是約會個一次就大概可以知道對方的頻率跟自已合不合,有些頻率太過於相像的,最多也是約會個三次就可以見真章。我戀愛的方式跟我的人生哲學很像:我不喜歡浪費時間。 我不是個愛玩遊戲的人,所以沒有那麼多的時間陪人家玩欲擒故縱的遊戲。就連那個句子都已經清楚的說明,拒絕個十次,男人心中就會燃起無法爭服的火,然後就會很想要追到~ 靠,什麼樣的男人心裹頭會有想要爭服的火啊?!有了想要爭服的火之後再追你是真的很愛你,還是很單純地跟自已過不去啊?如果男人從一開始就有如此不服輸的本能的話,那麼你覺得他追到你了之後呢?你還有辦法繼續點燃他想要爭服的欲火嗎?這樣的道理不需要一個靈媒來告訴你,而是自已用腦子想想就可以知道的吧? 當然,這樣的要求還得要建立在你知道自已在找什麼的份上。如果你從一開始就只是要找個人陪你“玩玩”,那麼這樣的模式鐵定可以幫你找到分手還可以分得很乾淨的男人。但如果你想要找的是個可以白頭偕老的人,那麼就不要這樣玩火,搞到最後很可能自已心力交瘁。 我之後發現,吸引男人的不是你的距離感,而是你知道自已要什麼的個性。因為清楚的知道自已要什麼,不要什麼,所以你的主見不會輕易地被“左右”(你很可能會配合,但絕對不會委屈自已去做自已不願意的事)。因為你的行為不會因為男人的意見而被左右,所以在人類的語言下成了所謂的“欲擒故縱”。但這樣的感覺絕對不是“裝出來”的,而是建立在你本來就是這個樣子的人啊。因為裝出來的欲擒故縱很容易在第一次見面的時候就被看破,但是如果你本身就是這樣的人的話,那麼自然而然地是沒有破綻的嘛。 我說過,女人有擇偶的本能,但男人同樣有配對的天性。一個男人同樣有直覺會選擇與他相配的伴侶做繁殖。男人所喜歡的絕對不是你的虛偽,而是你的坦白以及不讓人左右所產生的距離感。所以如果你真的很清楚自已要什麼的話,那麼就不要浪費那麼多時間在考驗追求者之上。在這個物境天擇的生活環境裹,好的東西一定會在第一個時間被搶走,人家不會等你心情好的時候再看你要不要。所以如果人家喜歡你,你也喜歡人家的話,那就別在那裹欲擒故縱地拒絕人家十次!要我的話就最多再給你一次機會(這還是建立在我不是一個傾國傾城的絕世大美女喔~),如果你再拒絕我的話,那我絕對會把你的名字從我的電話中刪除!因為我這樣的貨色不怕找不到比你好的人啊~XD (突然覺得我上輩子一定是個男人啊~是說,誰不是啊?!XD)
我說過我十月回台灣的時候不會接受諮詢。 雖說如此,但還是有不少的網友寫信問我可不可以在十月回台的時候接受他們的個人諮詢。當然,還有不外乎是朋友介紹的,或是友情贊助的。所以目前為止在台灣的諮詢除非有“朋友”背書,要不然我幾乎是不管事態有多嚴重,全都一律不接。 但即使是朋友介紹/背書的,我的收費其實都很一致。全都是每三十分鐘一個單位,三十分鐘後以每十五分鐘做單位計算。我不會依個案收費,也不會依人數收費,全都是依照你使用的時間收費。所以沒有費用怎麼算的問題,因為你用多少時間我就收多少錢,而不是因為你的案件“嚴重”我就多收錢。所以簡直跟會計,律師沒什麼兩樣了嘛~ 說真的,我覺得自已的收費很高。再加上我所知道的大多在我的部落格上看得到,有心的人其實重覆看個幾遍的話大多就找得到自已想要的答案。所以除非“必要”,要不然我大多會建議人家不要浪費那個錢來找我。我不是怕人找,只是我的時間真的很“有限”。雖說如此,在我自認為很高價的諮詢價位還是很多人想來找我。但我一天依照案件個例最多只能接四個客戶,所以這樣安排下來,竟然也得花上我四天左右的行程?!(加上兩天座談會,我等於回去有一個禮拜的時間都在工作嘛?!) 好啦,這篇文章不是來抱怨我渡假還要工作的啦。而是來與大家分享,有時候我堅持的原則還是有特例的時候。 像是這個周末去西雅圖以前我收到一封信,希望我回台灣的時候可以幫她做諮詢。一如往常一樣,我立刻寫信回絕。雖說這已經快成了我的直覺反應了,但是最主要的還是因為我覺得對方所要求的問題應該去尋找專業醫護治療,而不是找我這個沒有醫學知識的靈媒尋找答案。 寫完信之後我就關了電腦,然後忙著將行李打包到車子上準備往西雅圖出發。這麼忙進忙出了好幾回,好不容易全都打包好準備出發的時候,卻在關上後車蓋的時候整個車蓋狠狠地往我的額頭碴下來! 痛~死~我~了~ 在被碴的當下,我的直覺是:我又做錯了什麼啊?! 害我直盯著那個靈魂導師看,但因為老公一直在旁邊趕,所以我不服氣地決定暫時不要理他,繼續準備好上路出發。 然後開了將近四個小時的車程跟妹妹在西雅圖碰面後,我們一起去吃飯,然後回飯店休息準備明天早早出門。這一回到飯店打開電腦時卻發現稍早寫的信竟然還沒有寄出去?!又因為人在西雅圖,SERVER不一樣,所以信件一直卡在信箱裹寄不出去。害我當下在那跟自已的靈魂導師白瞪眼。我家靈魂導師顯然覺得我有辦法幫這個素未謀面的人,但我就是怎麼都不這麼覺得。對方所要求的“希望”是我給不起的耶~我不喜歡給人家這種無法承諾的期待。重點是,我不想要再“接客”嘛~一個好端端的假期,怎麼又莫名奇妙成了快滿檔的business trip呢? 本來是想要上webmail再重新把寫好的信再寄一次的,但是在與靈魂導師相瞪眼,又不相上下的份上。我決定先放在一邊等回到溫哥華的時候再說。所以關了電腦也關了頻道後準備去睡覺。 結果哩~結果哩~ 我竟然淩晨三點就莫名奇妙地被挖了起來?! 凌~晨~三~點~耶?! 我這種一覺到天亮又沒事不做夢的人,竟然因為一封沒有回的信而被人在淩晨三點給挖了起來?! 在那個當下真的有準備要跟那個靈魂導師翻臉了!只不過清楚地知道它讓我日子不好過的機會會遠大於我讓它日子不好過的份上,我很不得已地起床又打開自已的電腦,半幹譙又摸黑的狀況下登入網路信箱後,把原本準備拒絕的信件改打了另一封“我很貴,也不覺得我可以幫你,那你還要找我諮詢嗎?”的信件寄給了對方。然後就關了電腦去睡覺了。 這會兒我的口氣可能不是很Welcoming,但是我家的靈魂導師顯然是願意放過我了。因為這會兒我可是一覺到天亮,睡到九點多才自然醒。只不過,我的額頭還是很無辜地痛了一兩天。是說我隔天倒是很好睡,一覺到天亮,完全都沒有人來“煩我”。 而這也就是會發生在我堅持的原則下的“特例”。這樣的決定不是我做的,但顯然是因為我家靈魂導師一點也不贊同我的決定。或是說,我的意識與我的靈魂偶而也是會有意見相岐的時候。所以也就產生了所謂的“特例”。 但老實說,我還是不認為自己可以幫到這個客戶。我唯一能做的是“盡力而為”,但卻無法保證“奇蹟”的發生。但如果我家靈魂導師覺得我有“必要”試試,那我就會嚐試。但請不要帶著太大的期待希望從我身上得到“奇蹟”,因為那是現實的我沒有辦法給你的承諾。 還有,這種“特例”不太常發生,所以如果你不小心收到我的拒絕諮詢信件,請千萬不要take it too personally,因為那絕對是我的慣性回覆。或者應該說是你們的靈魂導師相信你們有辦法自己找到答案,而不需要多花這個錢來找我。若是你沒有辦法赴約也請儘早通知,因為我可以儘早安排自已的時間,或是安排另一個需要的客戶。若是你只有“一個問題”,那麼歡迎你們來十月二十二號的Q﹠A座談會詢問。我真的不是不幫你們,而是我人在台灣的時間真的很有限,所以只能斟酌接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