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有些人【汲汲於營利】,用偷、矇、拐、詐的方式得到多財富,然後才從中撥出一些金錢來行善事,這種【報】是取決於他得到財富的手段?或是提撥時的善念?如果每個人都該【修】,那些外在的物慾生活是否就該降至最低呢?或是追求享受是一,追求心中平和又是一?

每一個人的一舉一動,所做所為其實全都會讓你自已內心的靈魂導師給記錄下來的。用偷、矇、拐、詐的方式得到多財富,然後才從中撥出一些金錢來行善事,這在果報裹面是屬於“兩件事”, 首先,透過偷、矇、拐、詐而取得財富的種種行為,而導致每一個受害人內心承受的苦痛,若是這些事情不屬於因果中的輪迴報應的話,那麼就全都會算進受益人的帳簿裹。果報的償還不是由你所接收的金額而定,而是決定在每一個受害人的苦痛程度而做利息計算。所以如果在你活著的時候還學不會清醒的話,那麼等你閤上眼的時候,這些果報就全都會呈現在你的面前,做為你身為鬼所必需面對的折磨,或是設計下一輩子投胎藍圖的依據。

而透過不正當的方法取得財富,然後從中撥出一些金錢來行善事,除非這個“善事”的效應大過於你所做的“壞事”,那你的清帳本裹面才勉強有“打平”的狀況產生。要不然,一般做壞事的人撥挪金錢來做善事,大多只是為了讓自已好過一點罷了,在靈魂的果報上並不會產生任何的效應。反而只會很清楚地記錄“自已只是為了減少罪惡感才做善事”,而讓那種罪惡感會變成下一輩子該去克服的“功課”。大多數有這種“前科”的人,一般再投胎之後多少都有那種鬼鬼祟祟,老掏光自已的錢包急著想要去討好別人的“特質”喔。

當每一個人都修行到一定的程度的時候,外在的物慾就會沒有任何實質的意義。但在那之前,外在的物欲還是有一定的需求存在。追求享受以及心中的和平應該是同體的。只不過,所謂的享受不應該是建立在“物質”之上的。而應該是在跳脫物質之後,好好地去思考可以讓你享受的生活究竟是什麼喔。通常如果你找得到的話,那麼自然而然會在享受的同時也感受得到心中的平和喔。